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09456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4]1033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4-12-18 |
厅直各单位:
近日,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《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(陕办发〔2014〕24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现将《办法》转发你们,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组织学习、把握实质。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学习《办法》,领会精神实质,把握工作重点,明确各项要求。
二、严格落实、不打折扣。该《办法》结合我省实际,从公务接待的计划审批、费用报销、食宿标准、陪同人数、车辆安排、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,使公务接待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。各单位在具体的公务接待任务中要严格落实,不打折扣、不搞变通;凡不符合《办法》规定的公务接待活动,不予审批、不予报销。厅直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参照《办法》执行。
三、强化监督,严格问责。各单位办公室统筹管理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,财务审计、监察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《办法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加大惩戒问责力度,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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